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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租_摊位_商铺_农贸市场时间:2024-08-22 11:47:20

  经前期原经营户续签后,湘家荡区域农贸市场(菜场)拟对部分摊位(商铺)对外公开招租,现就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本次招租涉及市场内原经营户未续签和空置的摊位(商铺)及自产自销固定摊位,详见各农贸市场(菜场)摊位(商铺)公开招租摘要及规划平面图。

  1.招租底价:公开招租租金底价采用上年度空置(剩余)该类摊位(商铺)最低租金标准。另,每户摊位(商铺)卫生费按1200元/年(自产自销固定摊位除外)。

  (1)报名以户为单位,同类摊位(商铺)限报1个,兄弟姐妹、父母子女、娘舅姑夫等近亲属不得报名同一类经营项目,禁止拼摊。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复印件。

  (2)报名时交纳竞租保证金5000元,自产自销固定摊位竞租保证金500元(老经营户除外),未中标者在公开招租结束后15天内凭收据到农贸市场财务室予以退还。中标者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则转为履约保证金。

  (3)缴款户名:嘉兴湘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禾城农商银行七星支行,账号(注明市场简称)。

  3.资格审查:我司将于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3天内组织对竞租人资格审查。

  (3)本次招租采取“一次性报价”的竞价方式进行,投标人在底价的基础上进行一次性报价。投标人应于5分钟内将《一次性报价单》送交给主持人,逾期送达按无效处理。

  一次性报价即投标人只能书面报一次价格,报价单不得随意涂改、漏项,否则视为无效。

  主持人在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后,清点报价件,由主持人按投标时间顺序对每一个竞租人的报价进行现场唱标。

  (1)每次开标按价高优先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选择该类别摊位(商铺)。报价相同者,按投标时间顺序挑选摊位(商铺)。

  (2)每户中标经营户须在5分钟内选择相应摊位(商铺),不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好摊位(商铺)的作弃权处理。

  (3)挑选好摊位(商铺)后到指定银行缴款,3天内(开标日不含)凭缴款单到财务室开具收据发票,并签订承租合同。逾期按弃标处理,没收保证金。

  1.经营户必须身体健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如不参加报名或中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租金、卫生费,或未及时签订承租合同的,取消本市场摊位(商铺)经营资格。

  2.严禁串标,违者移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并收回摊位(商铺)承租权,没收保证金。

  3.严禁独家垄断经营。如存在垄断经营或中标后擅自转让的,收回摊位(商铺),没收保证金。

  4.如需转让,须符合市场布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摊位(商铺)中标后不得另行承租小长摊位。

  5.同一报名人员中标后,不得参与下一个摊位(商铺)投标(中标后弃选者除外)。摊位(商铺)选定后不得放弃,否则没收保证金并不得参与后期投标。

  6.在区域各农贸市场(菜场)拖欠经营费用、被市场通报或处罚的经营户,取消在本市场报名、投标及经营资格。

  8.自产自销固定摊位经营户均须具备自产自销能力(含在本区域内的规模种植户),诚实经营,不得从事批发。如发现批发销售行为、扰乱市场的,农贸市场将开展集中整治、不定期抽查,采取收缴违规物品、收回摊位、单方面终止承租合同或取消经营资格等措施。

  本次招租由区域各农贸市场(菜场)组织实施,邀请区域纪检监察、市场监督条线及相关部门参与监督。

  本办法在区域各农贸市场(菜场)主入口张贴公布,在有关公众平台发布,由嘉兴湘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