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电话
短信
地图
Store

门店信息

分类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时间:2024-10-25 10:40:00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6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对于连锁超市行业中便利超市细分领域而言,因销售的产品主要是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商品,总体没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周期性。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前所未有的冲击和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全省上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经济持续回升。据四川统计局数据:2020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824.9亿元,同比下降2.4%。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6791.9亿元,下降2.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32.9亿元,下降2.1%。商品零售18342.4亿元,下降1.5%。从热点商品看,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13.5%。日用品类增长6.5%。

  公司主营业务为便利超市的连锁经营,以“方便、实惠、放心”为经营特色,多年来始终保持稳健发展势头,已发展成为“云平台大数据+商品+社区服务+金融”的互联网+现代科技连锁公司。从全国便利连锁超市细分领域来看,公司的经营规模、盈利能力也位于同行业前列,为中国A股市场首家便利连锁超市上市企业。

  报告期,市政府为促进消费扩容,多次发放消费券刺激消费需求,随着疫情的稳定及各积极政策的推动,消费市场逐步复苏。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稳健经营,有序推进,继续保持四川零售行业领先地位。

  1、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对门店提档升级,优化商品结构,增强门店社区运营能力。

  2、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红旗云数据平台投入,优化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和劳资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及管理效率。

  3、加强物流建设。(1)改扩建温江物流配送中心;(2)成立自贡红旗物流有限公司,为三年内公司再增加1000家门店的配送能力;(3)增加冷链仓储区域,提升公司冷链物流的能力;(4)与兰州国资利民合资成立甘肃省红旗便利连锁有限公司,成功跨省复制红旗连锁经营管理模式。

  4、积极抗疫、承担社会责任,疫情期间公司三大配送中心24小时待命,全力保障所有门店的商品配送,确保市场供应,做到了不关门、不断货、不涨价,满足近8000万人次生活需求。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商务部、四川省、成都市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嘉奖。

  2020年,全年新开门店远超计划。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门店3336家。报告期内,公司新开门店302家,关闭门店36家,老店升级改造160家。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实现大幅增长,2020年实现总收入148.02亿元(其中商品含税销售收入101.19亿元,增值业务收入46.83亿元)。

  报告期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亿元,其中主营业务净利润4亿元,同比上升15.55%;投资收益1.05亿元。

  2021年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做强、做大、做优,实现业绩的稳步增长,勇担社会责任。

  (1)继续加强全川门店的战略布局,计划新开门店350家。同时,加快在甘肃区域红旗便利门店的拓展步伐,加大海南红旗进出口贸易业务力度。

  (3)作为31届大运会商超类独家供应商,公司将以此为机遇,推动消费升级,打造全新购物场景,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5,990,969.85元。

  公司于2020年新设成立子公司海南红旗、自贡红旗、自贡物流,自设立起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年3月31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国先生、孙昊女士、杨卓先生、独立董事逯东先生、唐英凯先生、曹麒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曹世如女士汇报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客观、线年度公司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唐英凯先生、逯东先生、曹麒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2020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905,338.03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5.73%;实现利润总额57,508.2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42%;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487.21万元,同比上年下降2.20%。

  公司2021年度的主要经营目标为:公司在总结2020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拓展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进行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本预算包括公司及下属24家全资子公司及1家控股子公司,计划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0,000.00万元、实现净利润54,509.54万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 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另外;本预算不含因公司收购、兼并而增加的经营业绩。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1]第ZD10164号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4,872,067.98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0,067,767.63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32,463,741.51元,减2020年分配的2019年度分配118,320,000.0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68,948,041.86元,本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454,804,300.35元。

  (1)公司本次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114,24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40,564,300.35元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拟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以往年度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四川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商品经销合同》,采购其产品,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合同有效期均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根据公司2020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公司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发放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共计382.45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时间定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14:30时开始(星期四),召开地点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2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逯东先生、唐英凯先生、曹麒麟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及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173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上午9:15至2021年4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明确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特别说明: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2、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多选无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下午13:00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世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人员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 2020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905,338.03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5.73%;实现利润总额57,508.2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42%;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487.21万元,同比上年下降2.20%。

  公司 2021年度的主要经营目标为:公司在总结 2020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拓展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进行的 2021年度财务预算,本预算包括公司及下属24家全资子公司及1家控股子公司,计划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0,000.00万元、实现净利润54,509.54万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 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另外;本预算不含因公司收购、兼并而增加的经营业绩。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1]第ZD10164号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4,872,067.98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0,067,767.63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32,463,741.51元,减2020年分配的2019年度分配118,320,000.0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68,948,041.86元,本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454,804,300.35元。

  (1)公司本次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114,24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40,564,300.35元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拟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6、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核查,认为:该总结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得到了有效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年度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商品经销合同》,采购其产品,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合同有效期均为 2021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

  《关于公司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1年4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曹世如女士;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独立董事逯东先生;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陈慧君女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红旗连锁批发有限公司、成都柳城红旗连锁批发有限公司(以上两全资子公司合称“全资子公司”)拟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实际控制的四川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食鲜”)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全资子公司与彩食鲜签署《商品经销合同》,采购其产品,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合同有效期均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产生采购产品、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金额为10,602.19万元。

  永辉超市为公司5%以上股东,永辉超市为永辉彩食鲜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32.33%,彩食鲜系永辉彩食鲜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事前进行了认真的核查、了解,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没有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注:红旗资产指成都红旗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青禾商业指永辉青禾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水果、蔬菜批发及零售,肉、禽、蛋、奶及水产品批发及零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代收、代缴水电费;物业管理(不含保安)、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产品加工销售;销售: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服装、体育用品及器材、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五金交电、仪器仪表、家电、建筑材料(不含砂石)、玩具、皮具、橡胶制品、卫生洁具、餐具、纸制品、化妆品、鞋帽、计算机软件及辅助器材、家用电器、针纺织品、消防器材、床上用品、办公用品;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彩食鲜是永辉旗下生鲜加工产品、食品及关联性商品供应链集成管理公司,服务于永辉旗下全国门店及战略合作伙伴,大力拓展B2B、B2B2C业务。其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永辉超市为永辉彩食鲜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32.33%,而彩食鲜系永辉彩食鲜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彩食鲜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收入较为稳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2、结算方式:彩食鲜送货到公司指定地点后,双方进行对账,彩食鲜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到公司结算部进行结算。公司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款。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均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

  关联交易系公司与永辉超市展开战略合作,目的在于强化公司生鲜项目的经营,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事前已向我们全体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我们认为: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公允合理,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所需,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3月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立信具有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以往年度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4)业务资质: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5)历史沿革: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6)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7)立信2020年度业务信息: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经过对本次拟继续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调研:包括查阅该会计师事务所背景、历史沿革、人员构成、签字会计师资质等专业能力及其他相关资料以及以往年度对公司的审计任务中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等各方面表现,本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及专业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能保护投资者权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且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对公司进行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提议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审计报告公正、客观。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时,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